来访者迟到,或者失约、爽约,咨询双方都应该做出处置,这是一个常识性问题。 在咨询师眼里,咨询失约算不上什么坏事,更不是什么错误,但它是一个需要特别留意的现象。所以作为来访者,您大可不必为此感到焦虑或不安。通常,南岛的咨询师能够理解合情合理的失约行为,并且能够对导致您失约的那些偶然的、必然的因素保持职业的敏感。 但是,如果失约变成了一种“习惯”,无论您是有意所为还是无意识所致,咨询师都不会因为您的失约而给予时间上的补偿。如果是“爽约”,咨询师可能会扣除您一个小节的预交费,或者要求您支付爽约的一节费用,从职业或行业规范上来说,这种要求是合理的。 南岛心理与来访者的公开约定是:“来访者取消预约的,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咨询师或咨询客服。临时取消咨询预约的,咨询师有权做“咨费扣除”处置。与此相对应,咨询师失约或未能提前24小时取消预约的,咨询师也有相应义务对来访者做出同等补偿。”相对于一些机构“不允许请假”的严苛规定,南岛的这个约定是相对比较宽松的。 来访者可能感到疑惑的另一个问题是,为什么我要遵守每次咨询的时间长度设置?我加钱延时总可以吧! 心理咨询的时长设置,不是基于咨费的考量,因此不存在“加钱就可以延时”的道理。之所以要设置每小节的时长,不论是50分钟还是60分钟,目的是为了确保咨询谈话的“节奏”与“效能”。 从哲思层面理解,人类的一切活动都离不开“时间”这个要素,正因为“时间的有限性”才赋予了人类活动以意义。因此,没有时间设置的沟通,就是没有多少意义和价值的闲聊,这不是心理咨询。 从后果角度考察,时长设置保障了来访者利益不受侵犯。咨询好比吃饭,需要“一顿一顿”进食,逐步完成领悟,而不可能一次性解决所有问题。不仅如此,因为咨询师是以“出租时间”来收费的,没有时长设置,咨询费便是一个变数,来访者可能会陷入“计费焦虑”中。时长设置避免了这一焦虑对咨询过程的影响,促使来访者可以安心地聚焦于自己的问题。 南岛心理机构与咨询师明确约定:咨询师应恪守时长设置,并依据来访者的预约小节数进行收费,不得额外延时收费,不得临时延时收费。如果因咨询工作需要出现正常延时,咨询师不能因延时而加收任何费用。 如果来访者遭遇特殊情形需要增加咨询小节数,或者一次预约连续两个小节的咨询,则需在事前提出,并获得咨询师的评估与同意。 与咨询收费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,和咨询师“讨价还价”好不好?免费咨询有效果吗? 对来访者而言,关于咨询收费及优惠套餐,与咨询师或客服进行商议,或许是必要的,也是没有问题的,但超出机构规定的“特别优惠”,则未必是一件“好事”。 心理咨询需要来访者支付咨询费,它是来访者摆脱症状困扰的代价。就契约而言,仅有语言的回报是不够的,还需要现实的返还。心理咨询是一种人际契约,它不属于休闲娱乐的范畴,来访者向咨询师付费,是为了不对他有所亏欠(在费用亏欠之下,就可能出现情感亏欠),以此避免在咨询过程中产生偏离咨询目标的其他诉求。
我们需要承认一个事实:无论您与咨询师有多深的情感,也无论咨询关系对您来说有多么重要,咨询关系最终都会结束。咨询师和您一起工作,陪伴并帮助您完成自我发现与自我成长的任务。最后,通过“结束会谈”或心照不宣的告白,您便可以结束契约,离开自己的咨询师,独立地开启一段新的人生。 ——南岛心理咨询 |